关于征集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的通知
分会:
教代会提案工作是教代会对学校工作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进一步促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学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是教代会代表履行代表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广泛调动教职工积极性,激发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的重要途径。工会各分会应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位代表广泛征求和收集意见,集思广益,共同做好教代会提案的征集工作。
一、提案的任务和范围
教代会代表提案要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围绕学校的改革、发展、建设以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研、分析,并提出实施建议。
二、提案征集的要求
教代会代表必须以严肃负责的态度行使提案权,拟订提案前应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以保证提案质量,做到“三性六点”:“三性”即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六点”即提案应该“实事求是,反映大事,一事一案,言之有据,分析清楚,建议具体”。
1.提案人须是教代会代表。提案由一名代表提出,有两名以上代表附议,并须亲自签名。
2.代表在撰写提案时,要写明案由(即题目),案由分析(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依据)和建议意见。提案力求观点清晰,事实确凿,建议措施要力求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3.提案要求“一事一案”、一案一表。
4.提案若手工书写,要求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字迹清楚。也可采用计算机录入打印。
5.提案表格统一印制。各分会于2008年4月18日前到工会办公室领取。
6.各分会将提案收集汇总后,于2008年5月10日前交校工会。 7.校工会委员会成立评选小组对所收到的提案进行评选,评选出“优秀提案”并给予奖励。
保定市高级技工学校工会委员会
2008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