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资办2009年全日制师范类毕业人员申请实习指导
处室、校区:2009年全日制师范类毕业人员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本科全日制师范类及相当于本科全日制师范类毕业人员。
二、时间安排:
1、5月27至6月3日,符合条件的老师到人资办报名;
2、5月27日至6月3日,到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进行体检。
3、6月6日前将所需材料报人资办;
4、本科非师范类及成人师范类毕业申请人员的认定工作于2009年下半年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认定申请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
5、普通话水平测试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7、户籍证明或任教学校出具的任教证明材料;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应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所有表格请到网上邻居-网站上传ZP上-人资办-教师资格认定或到保定市教育信息港中下载
人资办
2009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