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通知 >

评选学校“三育人”先进个人、工会工作者、工

各分会、工会小组:
市工会“十六大”以来,学校工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关于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的要求,认真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不断增强基层工会活力。为总结经验,学赶先进,推动建家活动的深入开展,促进工会工作整体水平的进一步提高,经校党委批准,校工会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学校“三育人”先进个人和“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及原则
1、名额分配:表彰“三育人”先进个人18名;优秀工会工作者10名;优秀工会积极分子15名。
2、分配原则:以2008年6月底在册的会员人数为基数,将名额分配到各分会。
二、评选申报条件
1、关于评选申报条件,结合当前学校和工会工作的重点,根据以下评选条件,同时要求对工作成绩不突出、效果不明显、工作出现严重违章、违纪的个人不能推荐授予荣誉称号。
2、学校“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条件是: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恪尽职守,爱岗敬业,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在教育教学改革和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素质教育效果明显,本职工作贡献突出的教师、管理、服务人员。
3、优秀工会工作者的评选对象主要是推荐从事工会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现任工会干部。评选申报的条件是: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能够通过上述理论来指导工会工作实践。
(2)坚持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群众观念,忠于职守,勤奋工作,清正廉洁。
(4)认真调查研究,积极反映职工的意见、愿望和要求,热心为职工说话办事,顾全大局,维护团结。
(5)坚持原则,依法办事,顾全大局,维护团结。
(6)善于学习,作风民主,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4、优秀工会积极分子评选对象主要是推荐工会会员。主要条件是:
(1)积极承担任工会工作的会员。
(2)热爱工会工作,密切联系群众。
(3)有一定的专长和工作能力,能出色完成本职工作。
(4)热心为职工群众服务,任劳任怨,在所担任的工会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
三、评选办法
1、各分会要坚持高标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选工作,在一线工作的教职工不低于评选总数的70%。
2、各分会要认真组织,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选上报,填写好申报登记表格,各种表格一式两份,于2008年11月15日前上报校工会。
特此通知。
 
附:1、校“三育人”先进个人登记表(点击下载)
2、校优秀工会工作者登记表(点击下载)
3、校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登记表(点击下载)
                                                                                保定市高级技工学校党委会            
     校工会委员会
       2008年10月27日